首先來看看什么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則存在期限,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也就是說不論是40年、50年還是70年,到期限之后房屋都是你的,但是土地就不是你的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那么房屋產權的不同年限有什么區別呢?
70年房產權的房子民用住宅用地,50年產權的房子是工業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4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用建筑用地,其在具體購房過程中體現的最明顯的影響有以下幾點:
1、70年產權房屋便于落戶,而大部分商住兩用房沒有落戶資格,如果涉及子女落戶入學問題最好選擇70年產權房;
2、貸款年限,50年產權的商用房只能貸款10年,利率上浮10%,如果您是買的70年產權的住宅首套就是7成.貸款年限30年,主要的區別就是在這里。公積金不能用于購買50年的產權的商用房。
3、50年產權房往往水電偏高,70年產權房為普通住宅,民水民電。
要提醒的是房屋的產權年限的計算是從開發商獲得土地的批租權開始算起的,這也就意味著,你入住的房子,往往土地使用權的年限已經過去三至五年了。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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