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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檢察院6月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巡回檢察和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況。近年來,廣東省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一直走在全國前列,主要業務數據連續兩年排名全國首位,平安建設核查糾正社區矯正對象脫管漏管工作考評連續3年位居全國第一檔,全省一級規范化檢察室等級評定數量排名全國首位。另外,有多個案例被最高檢評為全國典型案例或精品案例。
近年來,廣東省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行檢察職責,深入推進監獄、看守所巡回檢察,積極探索社區矯正巡回檢察,努力為服務保障平安廣東、法治廣東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廣東作為監管大省,監管場所和被監管人員數量均位居全國首位,法律監督任務繁重。據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吳偉濱介紹,從2019年開始,歷經4年完成對全省監獄、看守所,以及63個社區矯正中心和435個司法所的巡回檢察,共發現監管執法問題3955個,檢察履職問題339個,發現社區矯正對象脫管漏管896人,監督收監執行21人,累計制發檢察建議979份、糾正違法通知書228份,移送職務犯罪或違規違紀線索一批。
廣東省檢察機關在巡回檢察中,深挖細查刑事執行違規違法問題并堅持跟蹤問效,持續強化監督意見整改落實。省檢察院在直接巡回檢察中,發現了某監獄對重點罪犯涉財務性判項的執行把關較為寬松,未能充分體現最高法關于對有能力但拒不履行財產性判項且在監獄消費偏高的,依法從嚴掌握減刑的司法解釋精神,對于其中2名“三類罪犯”(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移交市院提出再審建議,依法撤銷原減刑裁定。肇慶市檢察院在巡回檢察中發現1名社區矯正對象在變更執行地后涉嫌漏管,經深入調查核實,辦理了《社區矯正法》實施以來廣東省第一宗冒名頂替社區矯正服刑案。深圳市檢察院通過巡回檢察中發現社區矯正對象違規出入境問題,立刻聯合該市出入境管理局和司法局對相關情況進行全面核查。
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副主任董杰介紹:“對監獄進行巡回檢察加強對罪犯崗位調整記分考核、立功受獎、病情鑒定等重點環節的監督;對看守所重點監督監管執法、執行羈押期限、對看守所留守服刑罪犯等,著力發現并糾正通風報信,刑訊逼供、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等違法違規問題;對社區矯正進行巡回檢察重點監督糾正社區矯正對象脫管漏管,有效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
刑事訴訟目的的實現很大程度上依靠刑罰執行的效果。刑罰執行作為刑事訴訟的最后環節,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既涉及服刑人員的合法權益,也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關注。廣東檢察機關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減假暫)強化了監督力度,堅決防止“提錢出獄”“花錢買刑”等司法腐敗問題出現。2021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共書面提出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案件20480件,被采納20447件,采納率達99.842%。
吳偉濱介紹具體的審查辦法時介紹,“減假暫”在案件提請、審查、裁定階段均有嚴格的審查,在審查階段,“三類罪犯”以及有立功或重大立功情節的案件都會成為審查重點。而在案件裁定階段,針對職務犯罪罪犯違法“減假暫”建立備案審查制度,對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假暫”案件,一律要層報省級以上檢察院備案審查。
廣東檢察機關對“減假暫”監督的效果明顯,省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副主任姚蓮舉了一個例子:“省檢察院辦理一宗合同詐騙罪犯減刑案件中,深入開展實質化審查,確認他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建議法院對其不予減刑,促使該服刑罪犯認罪悔罪,配合執行機關積極退贓,為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六千多萬元。”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李斌 通訊員 粵檢宣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林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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